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进一步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根据通知,居民家庭在拟购新房的区县(市)无住房的,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这一政策的出台,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
根据住建部门的相关规定,家庭住房套数由城市政府指定的住房套数查询或认定责任部门来确定。购房者只需提供相关申请或授权,就可以获得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此次通知明确了购房家庭可按区县(市)认定首套住房,并享受首套房商业性贷款政策。也就是说,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只要在拟购新房所在区县(市)无住房的,就可以按首套住房认定,享受首套房首付比例和商贷利率。
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满足购房需求、减轻购房人负担、稳定新房销售市场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稳中向好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有20多个城市按区县进行住房套数认定,将认贷范围收窄至购房所在区。这一政策的放宽,将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购房者的购房意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该通知只是住建部门发布的政策,暂未涉及契税等其他政策的调整。目前,购买第三套房子仍需缴纳较高的契税,但下调契税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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