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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省直公积金非首套房提取及贷款条件

来源:吉屋网络整理   发布时间:2014-05-08 15:46:57

2014年湖南省直公积金非首套房提取及贷款条件是什么?根据近日出台的政策非首套房提取有何变化?本篇,吉屋网小编根据湖南省直公积金发布的近日政策(2014年4月14日),特地整理出了非首套房的提取及贷款条件,供您参考。

2014年湖南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非首套房已申请贷款的,不能提取

“职工(包括夫妻,以下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头次购买自住房的不受本款限制)。”

(1)职工头次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对冲和年对冲,即职工头次购房仍“可取、可贷、可对冲”。

(2)职工第2次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对冲和年对冲(即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

(3)职工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超过两次(原已有规定)。

(4)职工头次购房属刚性需求,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可取、可贷、可对冲”,支持帮助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职工二次购房,属改善性需求,自付*款后允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住房公积金贷款用的是其他缴存人的钱,保留其账户余额既能作为还款的资金保证、防范贷款风险,也能保障其他缴存人的利益。

2014年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条件:非首套房已提取公积金的不予发放贷款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普通自住房已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头次购买自住房的不受本款限制)。”

(1)职工头次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普通自住房已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职工第2次(及以上)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普通自住房已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可以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只能二选其一。

以上,就是吉屋网小编整理的“2014年湖南省直公积金非首套房提取及贷款条件的近日政策”,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根据该政策显示,非首套房已申请贷款的,不能提取;非首套房已提取公积金的不予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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