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近日宣布,再次调整放宽落户政策,主要包括优化购房落户政策、优化投资创业落户政策、优化务工人员落户政策、推出租赁房屋落户政策以及优化亲属投靠落户政策。
优化购房落户政策
根据新政策,长沙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市房屋所在地城镇地区。共有(含析产)的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经备案的购房合同上的所有产权人均可迁入长沙市房屋所在地城镇地区。与迁入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可随迁。
优化投资创业落户政策
在长沙市投资兴办企业、个人创业,已纳税或已安置人员就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合伙人、出资人、股东等及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长沙市城镇地区。此次调整取消了原政策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的限制。
优化务工人员落户政策
在长沙市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了城镇社会保险的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地区。此次调整取消了“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的限制,使得务工人员就业即可落户。
推出租赁房屋落户政策
在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三县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地区。这一政策的推出全面取消了落户限制,进一步方便租房人员落户。
优化亲属投靠落户政策
未成年人投靠长沙市城镇地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城镇地区。此次调整将未成年人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范围由原来的长株潭地区扩展到全部地区。
以上是长沙市公安局再次调整放宽落户政策的具体内容。这一系列政策的调整将进一步方便符合条件的人员落户长沙市,为长沙市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持。
- 长沙
- 落户政策
- 购房
- 投资创业
- 务工人员
- 租赁房屋
- 亲属投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