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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如何办理

来源:吉屋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13-05-24 17:11:33

一般公司会给自己的员工购买公积金,那么我们该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具备什么条件呢?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呢?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临沂市常住*或有效居住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

3、法律、法规、规章和公积金核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4、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按照公积金核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同意按照本办法及《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二、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1)借款人向公积金核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核心审查;

(2)公积金核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核心审批;

(3)市公积金核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核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便民通道:长沙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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