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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长沙市商转公条件及流程

来源:吉屋网络整理   发布时间:2014-06-03 14:52:58

2014年长沙市商转公流程是怎样的?办理者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据小编了解,长沙商转公办理流程又三种方式,办理者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方式办理。以下,就是吉屋网搜集整理的2014年长沙市商转公条件及流程,供您参考。

一、2014年长沙市商转公条件

1、借款人及反担保人在省直公积金核心有公积金账户且状态正常,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至少应缴交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

2、借款人原银行贷款用于购买长沙地区范围内住房,且还款记录良好,原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提前还款无异议。

3、借款人为原银行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4、申请办理贷款职工及其配偶符合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管理的相关规定。

5、职工家庭(含本人和配偶)前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需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本核心公积金贷款和其他核心的公积金贷款;职工离异,前一笔公积金贷款结清,住房产权归前配偶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同样执行上述政策。)

6、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房未办理购房提取公积金的,可申请将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二、2014年长沙市商转公流程

1、第1种2014年长沙市商转公条件操作流程:

公积金贷款经审批同意办理后,到核心营业大厅签署公积金贷款相关合同,借款人自筹资金把原银行个人贷款一次性还清,并办理完房产注销后前往房产部门办理房屋抵押手续。抵押手续办妥后,省直公积金核心发放贷款至借款人个人账户。

2、第2种2014年长沙市商转公条件操作流程:

公积金贷款经审批同意办理后,借款人到公积金营业大厅签署公积金贷款相关合同,与担保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缴纳公积金贷款金额10%的保证金,持自有房产或直系亲属的房产前往房产部门办理房屋抵押手续。抵押手续办妥后,公积金管理核心发放贷款至借款人的收款账户上,不足部分由借款人自筹资金补足,把原银行贷款结清。借款人凭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办理原房产抵押注销后,申请退还保证金。

3、第三种2014年长沙市商转公条件流程:

公积金贷款审批同意办理后,借款人、反担保人到公积金营业大厅签署公积金贷款相关合同,与湘诚担保公司签订《银行按揭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反担保合同》,办理委托公证(不可撤销公证),委托湘诚担保公司为其代办以公积金核心为抵押权人的抵押备案手续,并按公积金贷款金额1%缴纳的垫资服务费,按公积金贷款金额的10%缴纳保证金,贷款发放后在规定限期内把原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一次性还清,并办理完房产注销后协助湘诚担保公司办理房屋抵押手续。湘诚担保公司领取《他项权证》后,通知客户申请退还保证金。

以上,就是吉屋网小编搜集整理的2014年长沙市商转公条件及流程的相关信息,供办理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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