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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长沙买房退税政策及案例分析

来源:吉屋网络整理   发布时间:2014-05-05 16:29:57

2014年长沙买房退税政策是怎样的?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申请?需要在哪里申请?办理退税优惠申请需要什么材料,流程是怎样的?本篇吉屋网小编将以两个案例为您一一分析,供您置业参考。

2014长沙买房退税政策案例一

问:长沙集体*,已经结婚。在长沙工作已3年,社保公积金也已缴三年,今年在长沙买了首套住房,76平米,公积金贷款,房产证上只是我一人(没有我爱人名字)。我爱人不是长沙本地*,在长沙读书,没有交社保,但她在*所在地也无住房。像我这种情况,可以享受购房契税优惠退税吧?即退回1%的契税。

【案例分析】

根据长沙买房退税政策,长财乡【2011】2号文件规定:对本市户籍的购房人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普通住房,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可以认定为家庭少有住房:

(1)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头次只购买一套(同时购买多套的,只能有一套住房享受,下同)的;

(2)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曾有过住房但目前无住房,重新只购买一套的;

(3)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有非住宅但无住房,只购买一套的。

申请长沙买房退税所需资料:

对申请享受家庭少有住房优惠政策的,在纳税申报时,购房人应提交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家庭成员无住房证明及家庭少有住房的书面诚信保证书。

非本市户籍的,还需提交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本市已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

注意:未提交上述材料的,一律不享受家庭少有住房优惠政策。

长沙市公安局户籍科对集体户和个人户的定义如下:

【集体户】是多个公民,他们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而且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集体宿舍,公安机关为管理方便,按集体*进行登记管理,共立为一户或多户,一般由所属单位确定专人、专门机构进行管理。

【家庭户】是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一般居住在同一所(套)房子,共同生活,人数为少数几个。公安机关以家庭为单位,并确立其中的一个人为户主进行登记管理,发给家庭*薄。

长沙集体户和个人户从性质上来说都属于常住城镇居民*,均是永远居民*,基本功能一样。

如果是长沙集体*,提交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本市已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和家庭成员无住房证明及家庭少有住房的书面诚信保证书,可以享受家庭少有住房优惠政策。

申请长沙买房退税政策优惠,请于每月20-25日至长沙市白沙街1号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一楼“契税退税办公室”办理契税退税手续。

2014长沙买房退税政策案例二

问:我是郴州*,来长沙工作后,在天心区买了一套80平方米的商品房,这是我买的少有一套住房。按照长沙相关规定,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且为家庭少有住房的,可以享受契税优惠。我后来听说,外地*购房者要在长沙缴满一年以上的社保才能享受优惠,而我买房时只交了9个月社保,不符合优惠条件,请问真是这样吗?

【案例分析】

根据《关于做好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乡[2011]2号文件规定:申请享受家庭少有住房优惠政策的购房人,在纳税申报时应提交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家庭成员无住房证明及家庭少有住房的书面诚信保证书;非本市户籍的购房人,还需提交社会保险(放心保)机构出具的本市已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未提交上述材料的一律不享受家庭少有住房优惠政策。

不是长沙*,且无法提交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本市已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不可以享受家庭少有住房优惠政策。

以上,就是吉屋网小编整理的“2014长沙买房退税政策及案例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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