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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还贷 是否可由配偶代办及需要如何操作?

来源:吉屋网络整理   发布时间:2014-02-11 17:45:01

陈先生以自己的名义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并与妻子两人一起每月用公积金还贷。现在想卖房,但是陈先生在国外,想让妻子全权处理。那么公积金方面需要陈先生需要提供什么样的委托书呢?由配偶代办公积金贷款偿还操作流程是什么?

据湖南省直单位住房管理核心得知,提前还清贷款,可以由配偶代办,只要提供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就可以了,不用公证委托。

公积金贷款偿还操作流程:

根据湖南省直 单位住房管理核心2013年发布的《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七条 贷款本息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计算公式如下:

等额本息法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贷款期数/ [ (1+期利率)贷款期数-1]

等额本金法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期利率

第十八条 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在借款期限内,经省直核心同意,借款人可以提前结清全部贷款,并按原合同利率和实际贷款期限计算利息,但不得提前部分还本。

第十九条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可在省直核心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提前归还贷款本息,按原贷款期限的利率和实际贷款期限计算利息,并按剩余贷款本金和剩余贷款期限重新计算月应还款额。

(一)使用现金部分提前还本的,还款额为万元以上;

(二)使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前还本的,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年对冲业务。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借款人(对冲还贷人)及配偶(共同对冲还贷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部分提前还贷;

(三)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全部提前结清贷款。

第2十条 职工办理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月对冲业务,即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可使用借款人(对冲还贷人)及配偶(共同对冲还贷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冲抵部分或全部月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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