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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长沙市雨花区住房保障局开始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保障房的申报工作。2014年初即可安排雨花区范围内的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入住,这对于低收入家庭及个人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但是也有人提出疑问,哪些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长沙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个人的评定标准是什么?多少收入才算中低收入?申报的时候需要登记什么内容?以下是吉屋网小编整理的信息,希望可以为您解答这些疑问。
申请保障房申请人员范围:
长沙市城区(不含望城区)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的城市户籍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
申请保障房,须符合以下条件并登记以下内容:
中等偏下收入城市户籍家庭
认定标准: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一个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2524元/月。
登记内容: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工作单位、个人月收入、家庭成员及收入情况、家庭人均月收入、现住房状况、住房需求、联系方式等。
低收入家庭城市户籍家庭
认定标准: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010元/月
登记内容: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工作单位、个人月收入、家庭成员及收入情况、家庭人均月收入、现住房状况、住房需求、联系方式等。
城市户籍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认定标准: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非农业*5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524元/月的城市户籍家庭。
登记内容: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工作单位、个人月收入、家庭成员及收入情况、家庭人均月收入、现住房状况、住房需求、联系方式等。
新就业大学生:
认定标准: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连续交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在本市就业,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中等偏下收入人员。
登记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就业单位、学历、毕业年月、就业年月、个人月收入、家庭成员及收入状况、家庭人均月收入、现住房情况、住房需求、联系方式等。
外来务工人员
认定标准: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含),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524元/月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登记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就业单位、学历、个人月收入、家庭成员及收入状况、家庭人均月收入、现住房情况、住房需求、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