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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不了解房地产法律法规 给你支几招

来源:吉屋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13-07-19 11:02:48

很多购房者对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是很了解,即使在买房后与房地产开发商纠纷,买房者也是处于相对被动的状态,现在在这为纠纷中的消费者支招,同时更为准备购房的消费者加以提醒,破解其中的“潜规则”。

约定面积具体详细

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公摊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方米数、使用面积平方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较好还要约定在规定的误差范围内,套内建筑面积与公摊面积同比增减。购买预售房还应注意样板间与实际交房的差别,并注意保留证据,实践中经常发生样板间与实际交房的差距巨大而产生的纠纷。

小区规划应兑现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十四条规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 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 确立之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买受人。”购房时注意要求开发商提供原始设 计,如有通知注意保留书面通知原件,预防可能发生的纠纷以便作为证据。

交房质量要核实

消费者可以在开发商交房时 要求出具房屋竣工验收的证明文件,并要求其说明具体的竣工时间,未通过验收的开发商向购房者发出收楼通知,多是为逃避延期交楼的责任。如果开发商书面通知 购房者去办理交付手续,购房者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要求对住宅设备、设施及房屋各主要方面逐项进行检查、核对、验收。

违约条款要详细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有些开发商会列出许多有关 购房者违约责任的苛刻条款,而千方百计避开开发商违约责任的约定;或者虽然约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但双方违约责任的约定是不公平不对等的,对购房者极为不 利。因此,在与卖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买方应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卖方的违约责任,并争取双方违约责任的公平和对等。签订合同时对相关条款要仔细阅读,不 要因为是格式合同就认为大家都签一样的不会有问题了,产生问题后按照法律是要逐个解决的。在商品房买卖中,作为开发商不但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而 且应按合同约定的条件(面积、位置、装修标准、产权证等)交付房屋,以保护购房者的合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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