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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质量保证书 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

来源:吉屋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13-06-13 11:26:51

很多人非常容易忽略的问题往往就是房屋质量问题,而且只要房屋出现大问题就是令人*头疼的事了。我国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2、屋面防水为3年;

3、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

4、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

5、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

6、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

7、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

8、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

9、管道堵塞为2个月;

10、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11、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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