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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买卖合同中应该注明哪些内容呢

来源:吉屋网络整理   发布时间:2013-05-29 17:34:25

我们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你知道房地产合同包含了哪些内容吗?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应该注明哪些内容呢?

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房地产转让合同包括房地产的买卖合同、交换合同、抵债合同和赠与合同。

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1)转让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房地产的座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3)土地所有权性质;

(4)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和使用期限;

(5)房地产的规划使用性质;

(6)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

(7)房地产转让的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

(8)房地产交付日期;

(9))违约责任;

(10)争议的解决方式;

(11)转让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地产交换合同除符合前款规定外,应当载明交换的价格差额;房地产抵债合同除符合前款规定外,应当载明抵冲的债务及其金额。房地产赠与合同应当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

房地产转让合同的示范文本由市房地局制定。转让当事人应当参照示范文本订立房地产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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